青岛一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
1.用电管理制度
(1)学生(sheng)宿(su)舍(she)用(yong)电(dian)由学校总务(wu)处调(diao)配和管(guan)理,宿(su)舍(she)管(guan)理员协助管(guan)理。
(2)出现用电故障应及时报告(gao)宿舍管(guan)理员。
(3)宿舍住(zhu)宿人(ren)员(yuan)及工作(zuo)人(ren)员(yuan)不得擅(shan)自改装、加装、拆卸室内供电设(she)施。
(4)寝(qin)室内(nei)或寝(qin)室之间禁止私(si)拉(la)、乱(luan)接电(dian)源。
(5)学(xue)生(sheng)公(gong)寓内除允许正常(chang)照明用(yong)电外,禁止其它(ta)一切使用(yong)电器的行为,如用(yong)电取暖、烧水,违(wei)(wei)者如一经(jing)发现,没收违(wei)(wei)章(zhang)物品,情节严(yan)重者按照学(xue)校(xiao)关于学(xue)生(sheng)管理(li)规定给予严(yan)肃处理(li)。
(6)住宿人员禁止动用(yong)和损(sun)坏公共场所配电箱、开(kai)关或(huo)灯具等用(yong)电设施,如有违反规(gui)定造成损(sun)失(shi)或(huo)事故(gu)的,除赔(pei)偿外要追究相应责(ze)任(ren);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负同等相应责(ze)任(ren)。
(7)当宿舍内的(de)灯具、插座等用电(dian)设施发(fa)生故障(zhang)时,应按程(cheng)序报告维(wei)修人(ren)员(yuan)及(ji)时修理,其他(ta)人(ren)员(yuan)不得自行(xing)拆(chai)修,否则发(fa)生故障(zhang)后果自负(fu)。
(8)住宿人员(yuan)要做到人走断(duan)电(dian),以免超负荷用电(dian)或长时间供电(dian)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意外事故。
(9)住宿人(ren)员必须严格遵守(shou)公寓安全用电制(zhi)度,对违反制(zhi)度者追究(jiu)责任,并(bing)酌情进行处罚(fa)。
2.防火制度
(1)不(bu)准(zhun)私接(jie)乱(luan)拉电源线(xian)。
(2)不准吸烟。
(3)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(wei)险物品(pin)。
(4)不(bu)准使(shi)用违章(zhang)电器(热(re)得(de)快、电热(re)毯、直板夹等(deng))。
(5)不(bu)准(zhun)擅自变动电源设备(bei)。
(6)不(bu)准使用酒精炉、明火器(qi)具和(he)点蜡(la)烛。
(7)不(bu)准(zhun)离开宿舍不(bu)关(guan)电源。
(8)不准损(sun)坏灭(mie)火器和消防设施。
(9)不准破坏任何(he)防火制度标牌和防火标志。
3.学生(sheng)请销(xiao)假制度
(1)住校生请假(jia),必须由班(ban)主(zhu)任(ren)签名(ming)的假(jia)条并在规(gui)定时间按时返回销(xiao)假(jia)。
(2)学生(sheng)离(li)开时(shi)要在公寓请假登记表上登记,以便(bian)及(ji)时(shi)核实,返回时(shi)按要求销假。
(3)学生上课期间(jian)不(bu)允(yun)许(xu)返回学生公寓,特(te)殊情况必(bi)须(xu)由(you)班主任批(pi)条,经公寓老师(shi)允(yun)许(xu)后(hou)方可进入。
(4)对(dui)于(yu)无(wu)故不(bu)请假离开的,宿管老师应及时与家长、班主任联系核实情况,并反(fan)馈至各班级,给予(yu)相应处分。
(5)公寓宿管老师无权批假。
4.疫情防控(kong)制度(du)
(1)学生公(gong)寓宿管老师,每天登记上(shang)报体温,超过37.3度禁(jin)止上(shang)班。
(2)学(xue)生实行一日三(san)次(ci)体(ti)温(wen)(wen)检(jian)查,登(deng)记体(ti)温(wen)(wen)情况上报。
(3)体温超(chao)过37.3度,禁止(zhi)进入宿舍。
(4)公寓每天(tian)进行消毒,进行消毒登记(ji)。